| 年鉴简介: |
2005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被抽中地区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体调查人员和计算机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人口调查各项工作的圆满成功。通过这次调查,进一步查清了当前我省的人口总量、结构、素质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了解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自然增长、迁移流动、受教育程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和生育等的变化情况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依据,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提供了非常宝贵的信息。这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对象是在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于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以及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全部人口。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本次调查全省共涉及13个省辖市、106个县(市、区)、1317个乡(镇、街道)、2266个村(居)委会的2902个调查小区。全省共调查登记常住人口572735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77%。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结束后,组织了调查资料的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工作,获得了较为详细的数据,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我们将部分按常住人口口径处理汇总的数据编辑出版。为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本资料所刊载的数据均为调查直接登记的人口,未作总体推算。本资料共设有:概况、民族、年龄、教育、就业、婚姻、家庭、生育、老年人口、死亡、住房等十一卷。由于人口调查是一项多工序的大型调查,在调查登记、编码、数据录入等各环节都会产生误差,尽管各环节的误差在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之内,但上述误差都将集中反映到汇总结果中,同时样本分布也可能存在偏差,因此有可能出现某些不合理数据。本资料未作任何人为改动,保持了这些数据的原貌,请读者在使用这些数据时加以注意。人口数、户数以“人”、“户”为计量单位,生育率以千分比为计量单位,占合计数的比重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空格”表示该项无数。为方便读者准确理解和使用本资料,明确这次人口调查的指标定义和口径,我们在本书后附录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填写说明》。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抽样调查我省人口出生率标准误差为0.14‰,允许误差为0.27‰,变异系数为1.56%;死亡率标准误差为0.14‰,允许误差为0.26‰,变异系数为2.05%,达到样本设计要求。通过分析评估,这次调查主要数据质量总体较好,但在部分数据上也存在漏报或抽样带来的偏差。在分年龄数据上,因受流动人口的影响,以及抽样调查本身的局限性,青壮年人口有漏报存在的可能。在性别比数据上,出生婴儿性别比以及低年龄组性别比明显偏高,与调查的出生人口数量较少、代表性不足关系较大。在死亡数据上,低年龄组人口死亡存在漏报的可能,其中婴儿死亡漏报的可能更大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