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贵州省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
1990年贵州省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
年鉴简介
《贵州省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的精神,我省各级政府于一九八九年先后成立了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具体实施,历时三年多,胜利完成了第四次人口普查任务,各项主要指标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通过普查获得了全省的总人口、总户数、人口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与家庭和生育等极为详细的基础资料。本资料是100%机器汇总资料,共10卷117种表。它是从420种100%机器汇总表中选取出来的全面、系统、准确、方便实用的一套重要人口资料,可供社会各界使用。鉴于有些表和指标过细,作了一些精简。本书共分上、中、下三册。普查登记时,有的县(市、区、特区)登记出成批的黎族、白族、京族、高山族等,这实际上是群众习惯的自称,这次机器汇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未作调查。资料中的各项数字,除表中写明的以外,均为普查标准时间的人数,即一九九○年七月一时零时的人数。“地区别”分列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也是普查标准时间按国家批准的现行行政区划划分的。本资料与手工汇总的对应数字,如有不一致,应以本资料为准。表中的相对数(包括性别比、百分比和千分比等),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本资料中有符号“—”表示无数字,“0.00”表示数字很小。有关表中无数据的年龄和民族等不列示。本资料由于编辑时间仓促,书中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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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条目列表目录(70篇)
第一栏
- 贵州省分地区总人口及人口密度
-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市镇人口
- 少数民族人口比重
- 人口性别、年龄金字塔
-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 行业构成状况
- 职业构成状况
- 1990年人口婚姻状况
- 总户数及家庭户规模
- 育龄妇女1989年分年龄的生育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贵州省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玉林同志题词
- 表1—1 各市、县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 表1—2 各市、县人口的常住人口状况
- 表1—3 各市、县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
- 表1—4 各市、县分市、镇、县的人口数(第一口径)
- 表1—4 各市、县分市、镇、县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1—5 各市、县人口年龄状况
- 表1—6 各市、县人口的文化程度
- 表1—7 各市、县每十万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表1—8 各市、县15岁及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 表1—9 各市、县的行业人口数
- 表1—10 各市、县的职业人口数
- 表1—11 各市、县不在业人口状况
- 表1—12 各市、县人口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 表1—13 各市、县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 表1—14 各市、县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表1—15 各市、县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表1—16 各市、县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 表1—17 各市、县按现住地和1985年7月1日常住地分的迁移人口状况
- 表1—18 各市、县人口迁移原因
- 表2—1 市分居委会、村委会的人口数
- 表2—2 市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表2—3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
- 表2—4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表2—5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一览表
- 表2—6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一览表
第二栏
- 表2—7 县(不含县辖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表2—8 县(含县辖镇)、市(不含市辖县)的户数和人数
- 表3—1 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分年龄、性别的文化程度
- 表3—2 全省各民族人口的文化程度
- 表3—3 全省各民族在校学生数
- 表3—4 各市、县少数民族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 表3—5 全省各民族的行业门类人口数
- 表3—6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各行业门类人口数
- 表3—7 全省各民族分职业大类的人口数
- 表3—8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性别的职业大类人口数
- 表3—9 全省各民族不在业人口数
- 表3—10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不在业人口数
- 表3—11 全省各民族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 表3—12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 表3—13 全省各民族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 表3—14 全省各民族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表3—15 全省各民族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表3—16 全省各民族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 表3—17 全省各民族分年龄、性别人口数
- 表4—1 1990年人口普查分性别、年龄人口数
- 表4—2全省市(不含市辖县)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表4—2全省市(不含市辖县)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4—3 全省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表4—3 全省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4—4全省县(不含县辖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表4—4全省县(不含县辖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5—1 全省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 表5—2 全省市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 表5—3 全省镇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 表5—4 全省县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 表5—5 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
- 表5—6 全省市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5—7 全省镇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 表5—8 全省县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