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
199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
年鉴简介
我们编辑出版这本《广西壮族自治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为电子计算机汇总的主要数据。而1990年5月我们编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为手工汇总数据。机器汇总在手工汇总之后进行,在数据处理过程中消除了一些原生性和再生性差错,因此,两者数字略有误差。本资料分上、下册共十卷。上册六卷,为概要、人口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行业;下册四卷,为婚姻、家庭、生育、死亡人口。市、镇、县人口统计分两种口径汇总。第一种口径:市人口:市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县)镇人口:县辖镇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镇)县人口:县辖乡的全部人口(不含县辖镇)第二种口径:市人口:地级市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县)和县级市的街道人口(不含镇和乡的人口)。镇人口:县级市所辖镇的居委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委会人口(不含村委会人口)。县人口:上述两种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本资料各表中的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人”。“-”表示无数字,“0.00”表示数字很小,不能以本表最小计算单位显示。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小数点后的尾数相加之和可能与总计略有出入。人口普查是一个多工种、多工序的巨大社会系统工程,在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录入等环节都会产生误差,虽然这些误差极小,并都在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集中在汇总数据上就有可能出现个别不合理现象,请读者注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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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条目列表目录(90篇)
第一栏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示意图
- 广西总人口
- 广西人口自然增长状况
- 广西民族人口构成
- 广西人口年龄金字塔
- 广西每万人拥有文化程度人口
- 广西人口行业构成
- 广西人口职业构成
- 广西人口婚姻状况
- 广西的家庭户规模
- 广西1989年育龄妇女生育率
- 1—1 各市、县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 1—2 各市、县人口的常住人口状况
- 1—3 各市、县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
- 1—4 各市、县分市、镇、县的人口数(第一口径)
- 1—5 各市、县人口年龄状况
- 1—6 各市、县人口的文化程度
- 1—7 各市、县每十万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1—8 各市、县15岁及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 1—9 各市、县的行业人口数
- 1—10 各市、县的职业人口数
- 1—11 各市、县不在业人口状况
- 1—12 各市、县人口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 1—13 各市、县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 1—14 各市、县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1—15 各市、县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1—16 各市、县的死亡人口数
- 1—17 各市、县按现住地和1985年7月1日常住地分的迁移人口状况
- 1—18 各市、县人口迁移原因
- 2—1 市分居委会、村委会的人口数
- 2—2 市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2—3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
- 2—4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2—5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一览表
- 2—6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一览表
- 2—7 县(不含县辖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 2—8 县(含县辖镇)、市(不含市辖县)的户数和人数
- 3—1 全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分年龄、性别的文化程度
- 3—2 全自治区各民族人口的文化程度
- 3—3 全自治区各民族在校学生数
- 3—4 各市、县少数民族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 3—5 全自治区各民族的行业门类人口数
- 3—6 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各行业门类人口数
- 3—7 全自治区各民族分职业大类的人口数
- 3—8 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职业大类人口数
- 3—9 全自治区各民族不在业人口数
第二栏
- 3—10 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不在业人口数
- 3—11 全自治区各民族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 3—12 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 3—13 全自治区各民族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 3—14 全自治区各民族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3—15 全自治区各民族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 3—16 全自治区各民族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 4—1 1990年人口普查分性别、年龄人口数
- 4—2 全自治区市(不含市辖县)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4—2 全自治区市(不含市辖县)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4—3 全自治区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4—3 全自治区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4—4 全自治区县(不含县辖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口径)
- 4—4 全自治区县(不含县辖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二口径)
- 5—1 全自治区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 5—2 全自治区市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 5—3 全自治区镇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 5—4 全自治区县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 5—5 全自治区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 5—6 全自治区市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第二口径)
- 5—7 全自治区镇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第二口径)
- 5—8 全自治区县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 各市、县按行业门、大类分性别的人口数
- 6—2 全自治区各行业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
- 6—3 全自治区市各行业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4 全自治区镇各行业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5 全自治区县各行业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6 全自治区分年龄、性别、行业门类的人口数
- 6—7 全自治区市分年龄、性别、行业门类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8 全自治区镇分年龄、性别、行业门类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9 全自治区县分年龄、性别、行业门类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0 全自治区按行业门、大、中类分性别、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6—11 各县、市按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数
- 6—12 全自治区各职业人口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
- 6—13 全自治区市各职业人口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4 全自治区镇各职业人口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5 全自治区县各职业人口按户口性质和性别分的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6 全自治区分年龄、性别、职业大类人口数
- 6—17 全自治区市分年龄、性别、职业大类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8 全自治区镇分年龄、性别、职业大类人口数(第二口径)
- 6—19 全自治区县分年龄、性别、职业大类人口数(第二口径)
- 6—20 全自治区按职业大、中、小类分性别、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6—21 全自治区各行业人口的职业分布
- 6—22 全自治区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的不在业人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