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山西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二册)
2000年山西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二册)
年鉴简介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世纪之交进行的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山西省的第五次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和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普查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人口普查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开发人口普查资料的需要,我们对普查数据进行计算机全面汇总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过精心挑选、整理设计和编排,编印了这套《山西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为便于读者能够较好地使用这套资料,特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本次普查首次使用普查表长、短表技术,按随机原则抽取一定比例的户,填写普查登记的长表,其余的户填写普查登记的短表。
二、本资料数据为普查直接登记数据,共有四册,全部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Ⅰ部分是长、短表的综合数据汇总,分为8卷,内容有:概要、民族、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死亡、迁移、住房;第Ⅱ部分为长表汇总数据,分为8卷,内容有:概要、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生育、迁移、住房;第Ⅲ部分为附录,内容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等。
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月11月1日零时为普查登记标准时间。因此,本资料中除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妇女生育状况为1999年月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时期数据外,均为普查标准时间的时点数据。本资料中长表汇总数据系抽样数据,抽样比例为9.81%,计算方法为:长表汇总人口数/综合汇总的总人口数,可推算总体。
四、由于此次人口普查数据是经过许多工作环节和工序后产生的结果,必然会存在一些误差。虽然误差率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但仍有可能会出现由误差导致的一些小的异常数据。为保持数据的真实性,本资料对数据未作任何改动,这不会影响整体数据的使用。
五、本资料标题上的市是指地级市和地区,县包括县以及县级的市和区。各表数据的计量单位见表的左上角,表中空白处表示无数字或数值太小。由于计算机运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有个别表中的百分比或千分比相加可能不等于100%或1000‰。由于时间仓促,本资料在整理、编印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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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条目列表目录(70篇)
第一栏
- 《山西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
- 第Ⅰ部分 综合汇总
- 2 民族构成
- 2—1 全省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 2—2 全省各民族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 2—3 全省各民族的死亡人口
- 3 年龄构成
- 3—1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 3—2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市)
- 3—3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镇)
- 3—4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人口(乡村)
- 3—5 各市、县年龄构成指数
- 3—6 各市、县年龄构成指数(市)
- 3—7 各市、县年龄构成指数(镇)
- 3—8 各市、县年龄构成指数(乡村)
- 4 每10万人受教育程度
- 4—1 全省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 4—2 全省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市)
- 4—3 全省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镇)
- 4—4 全省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乡村)
- 4—5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
- 4—6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市)
- 4—7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镇)
- 4—8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乡村)
- 5 家庭户平均每户人口数
- 5—1 全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
- 5—2 全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市)
- 5—3 全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镇)
- 5—4 全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乡村)
- 5—5 各市、县家庭户中民族混合户户数
- 5—6 各市、县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
- 5—7 各市、县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市)
- 5—8 各市、县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镇)
- 5—9 各市、县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乡村)
- 5—10 各市、县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
- 5—11 各市、县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市)
第二栏
- 5—12 各市、县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镇)
- 5—13 各市、县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乡村)
- 6 预期寿命
- 6—1 各市、县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
- 6—2 各市、县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市)
- 6—3 各市、县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镇)
- 6—4 各市、县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乡村)
- 6—5 各市、县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死亡人口
- 6—6 各市、县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死亡人口
- 6—7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
- 6—8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市)
- 6—9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镇)
- 6—10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乡村)
- 7 迁移人口户口登记状况
- 7—1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
- 7—2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市)
- 7—3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镇)
- 7—4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乡村)
- 7—5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
- 7—6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市)
- 7—7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镇)
- 7—8 全省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乡村)
- 8 家庭户住房建筑面积
- 8—1 各市、县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
- 8—2 各市、县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市)
- 8—3 各市、县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镇)
- 8—4 各市、县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乡村)
- 8—5 各市、县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
- 8—6 各市、县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市)
- 8—7 各市、县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镇)
- 8—8 各市、县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乡村)
- 8—9 各市、县家庭户按代数和住房间数分的户数
- 8—10 全省按户主受教育程度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
- 8—11 全省按家庭户人口受教育程度、人均住房面积分的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