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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
条目包含内容:1999年东营统计年鉴_10—4 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 国有经济单位合计;按隶属关系分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县及县以下;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地方;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农、林、牧、渔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蒸气、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建筑物的装修装饰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公路运输业;交通运输辅助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从业人均劳动报酬;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关系的职工人均生活费;内部退养职工人均生活费;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零售业;金融、保险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管理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社会福利保障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普通高等教育;普通中学;小学校;文化艺术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企业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