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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城镇集体新增固定资产
条目包含内容:2003年广州统计年鉴_4-13 城镇集体新增固定资产 全市;市区;按隶属关系分;中央项目;省项目;区、县级市项目;按建设性质分;新建;扩建;改建;单纯建设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单纯购置;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