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详情
14—21 农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表
条目包含内容:1995年南阳经济统计年鉴_14—21 农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表 基本收入;劳动者的报酬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出售产品的现金;出售种植业产品所得;出售林业产品的现金;出售牧业产品的现金;出售渔业产品的现金;出售手工业产品现金;出售采集捕猎品现金;出售工业产品的现金;2)工业加工费的现金收入;3)建筑业的现金收入;4)运输业的现金收入;5)商业的现金收入;6)饮食业的现金收入;7)服务业的现金收入;转移性收入;在外人口寄回和带回;亲友赠送收入;财产性收入;储蓄借贷现金收入;银行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从银行信用社取回存款;生产费用支出的现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种植业生产支出;林业生产支出;牧业生产支出;渔业生产支出;手工业生产支出;建筑业支出;运输业支出;商业支出;饮食业支出;服务业支出;购置生产用固定资产支出;缴纳税金;上交集体承包任务现金;集体提留和摊派;生活消费支出的现金;食品;主食;副食;衣着;居住;住房;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寄给和带给在外人口的现金;赠送亲友的现金;储蓄借贷现金支出;存入银行信用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