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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增乙5.5 县(区)所属事业行政单位分行业增加值及其构成
条目包含内容:1991-1992年中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_表增乙5.5 县(区)所属事业行政单位分行业增加值及其构成 总产出;中间消耗;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农业服务业;林业服务业;畜牧兽医服务业;渔业服务业;区域地质勘查业;矿产地质勘查业;工程地质勘查设计业;环境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公路运输业;公路货运业;公路客运业;交通运输辅助业;公路养护业;港口业;仓储业;农业生产资料批发业;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业;金融业;证券经纪与交易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代理与经纪业;社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市内公共交通业;园林绿化业;自然保护区管理业;环境卫生业;市政工程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托儿所;殡葬业;旅馆业;租赁服务业;旅行社;娱乐服务业;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软件开发咨询业;市场管理服务业;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药品检验所;体育;社会福利保障业;社会福利业;社会保险和救济业;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文化艺术业;出版;文物保护;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图书馆;档案馆;群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活动;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综合科学研究;气象;地震;测绘;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