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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分行业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
条目包含内容:2017年宁德统计年鉴_2-14 分行业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 2-14 分行业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分行业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单位万元,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地区生产总值,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