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包含内容】: 法规制度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杜会保障部令,(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第号,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监察部月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日第一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月日第十六次部务会议、国家统计局月日第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十八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四)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第四条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不良后果,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及时性,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统计法律法规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一)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篡改统计资料的,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二)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本规定,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一)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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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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