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包含内容】: 第四部分,司法解释选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月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你院《关于咸宁市广泰置业有限公司与咸宁市枫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丹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的请示》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批复发布前终结执行的,自批复,(鄂高法〔〕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条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月日),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第五条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并审理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第六条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第三条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除外,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第七条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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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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