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包含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月日),为正确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维护,(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严重影响的,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一条当事人因船舶碰撞、海洋污染等事故受,第五条非法采捕珊瑚、砗磲或者其他珍贵、濒,到损害,请求侵权人赔偿渔船、渔具、渔货损失以及危水生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收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当事人违反渔业法第二十三条,未取得捕捞许可,(一)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证从事海上捕捞作业,依照前款规定主张收入损失,(二)非法获利二十万元以上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造成海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违法,(四)造成严重国际影响的,行为,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处理的,应及时向相关,(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位提出司法建议,必要时可以抄送该单位的上级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关或者主管部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刑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事侦查部门处理。,别严重,三条违反我国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进,(一)价值或者非法获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入我国领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准五倍以上的,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二)价值或者非法获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经驱赶拒不离开的,标准,造成海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二)被驱离后又非法进入我国领海的,(三)造成海域生态环境特别严重破坏的,(三)因非法进人我国领海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刑,(四)造成特别严重国际影响的,事处罚后,一年内又非法进入我国领海的,(五)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四)非法进入我国领海从事捕捞水产品等活动,第六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珊瑚、砗磲或者,尚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其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形之一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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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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