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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2 主要年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条目包含内容:2018年上海统计年鉴_表10.32 主要年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表10.32 主要年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表主要年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份,人均可支,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转移性和,比重(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配收入(元),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注前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按纯收入口径计算。,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年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为%;,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不再列入财产性收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