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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生活污染物排放
条目包含内容:2022年安徽统计年鉴_11-13 生活污染物排放 11-13 生活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染物排放,年份,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中化学,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生活及其他颗粒物排放量,需氧量排放量,(万吨),(吨),(吨),(吨),注生活及其他颗粒物排放量自数据为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不包括其他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万吨)和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均为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内数值,生态环境部,未对这两项数据基于二污普进行动态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