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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
条目包含内容:2024年中国财政年鉴_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单位亿元),年份,收入,支出,收支差额,合计,个自治区,自治州、县(旗),合计,个自治区,自治州、县(旗),表列个自治区,系指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起财政收支数据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县(旗)系指除上述个自治区以外各省所属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旗)。,更多数据,尽在数据狂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