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详情
10-4分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分)
条目包含内容:2025年中国统计摘要_10-4分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分) 10-4分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分),分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分),地区,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年,年,年,年,年,年,全国总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