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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历年民族人口数
条目包含内容:2025年呼伦贝尔统计年鉴_4-3 历年民族人口数 呼伦贝尔市统计年鉴(数据),历年民族人口数,单位人,在人口总数中,年,份,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人?,续表,单位人,在人口总数中,年份,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注少数民族人口为户籍数据取自公安年报。,··,呼伦贝尔市统计年鉴(数据),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人口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月,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日时的人口数。,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其定义有两种口径,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第一种口径(按行政建制),象。,市人口市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含,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市辖镇,不含市辖区县);,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镇人口县辖镇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镇);,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县人口县辖乡人口。,同期平均人数(或其中人数)之比,一般用,第二种口径(按常住人口划分),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市人口设区的市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市所辖的街道人口;,镇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县人口除上述两种人口以外的全部人,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数据为第一种口径的数,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据,以后的数据为第二种口径的数据。,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人口,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出生率一人口死亡率,·,五、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