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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各地区按行业门类分的新增固定资产
条目包含内容:2014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_2-23 各地区按行业门类分的新增固定资产 2-23 各地区按行业门类分的新增固定资产,各地区按行业门类分的新增固定资产,单位万元,地区,合计,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全国总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不分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