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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就业和工资情况
条目包含内容:2025年雅安统计年鉴_4-1 就业和工资情况 就业与工资,就业和工资情况,(年末数),项,目,单位,就业人员合计,万人),第一产业,万人),第二产业,万人),第三产业,万人),就业人员构成(合计=),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注省级统计机构未反馈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就业与工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月度或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例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己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其中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和,在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劳务派造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注意,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进行统计。,劳务外包人员由承包劳务的法人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实际用工单位不进行统计。如承包劳务的是,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均不包括在本制度统计范围内。,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入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月度或年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