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详情
2-13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
条目包含内容:2025年中国财政年鉴_2-13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 2-13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支,单位亿元,年份,收入,支出,收支差额,合计,五个自治区,自治州、县(旗),合计,五个自治区,自治州、县(旗),注表列五个自治区,系指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起财政收支数据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县(旗)系指除上述五个自治区以外各省所属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旗),
